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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作为工作取向满足群众新要求 回应群众新期待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5 〗
      公安工作的事业之基在人民,力量源泉在人民,发展之根在人民。 公安工作只有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将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将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打造出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才能充分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基于这一点,站在反映民生、贴近民生、反映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等立场,我们对基层民警和辖区群众进行了走访、座谈。
     一、关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一)社会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群众最基本的要求。群众普遍认为,在当前社会经济大发展情况下,老百姓最基本的是要求是社会稳定,能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即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作为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良好的治安环境,人人自危,那么一切都是空话。比如,针对当前治安形势,群众均反映治安形势大有好转,特别是目前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非常贴近实际,从电视、报纸上看到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分子、破获了一大批案件,为老百姓追回很多东西,群众均拍手称快,但另一方面,从侧面反映出社会治安形势仍面临许多问题,群众仍缺乏安全感,这说明群众真正关心的并不是破了多少案,有多高的破案率,而是治安形势的大幅好转,实现较低的发案率。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公安机关各部门办事效率是群众最强烈的呼声。在调研中,我们专门就窗口单位及民警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进行回访,倾听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强烈,希望公安机关能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普遍实现“一站式”服务,减少不必要规定。目前,群众办理各类证件,都需要跑很多趟,比如说户籍项目更改,正常手续大概需要六项内容,层层签字,从辖区民警到户籍民警,从所长到主管局长,从派出所到治安大队户证部门,关关要过,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往往无所适从。
     (三)严格公正执法,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群众最朴素的希望。在调研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和意见反馈中均强调:在当前这种社会环境下,需要公安民警以法律为准绳、从人民利益出发,不徇枉法、不厚此薄彼,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博取群体的敬服、依赖,真正体现法律的尊严,使群众自觉的靠近法律、履行法律、拥护法律。这是因为,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注重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知法、懂法、用法逐渐成为社会一种自觉行动,群众更希望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做到严格公正,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是群众最热切的期待。走访中,群众反映,公安机关要把提高民警政治、业务、文化、身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日程,坚决防止发生对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冷、硬、横、推”的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群众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一直以来都是行政部门最辛苦的部门,为群众付出最多,但不可否认有一小部分民警玷污了作为一个警察的荣誉,为整个公安机关抹了黑,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更失去了民心。
      二、当前公安机关为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方面采取的新举措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采取的新举措
      近期,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审时度势,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十七大”所提出的“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取向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严打斗争,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当前,我们公安机关针对治安形势集中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主要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为主攻方向,短时期内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和热烈欢迎。二是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热心、细心、耐心、诚心”作为服务的宗旨,通过实行一系列便民措施,减少办理程序和减化办理手续,大大改善了群众办证难的状况,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让群众满意。如沙南分局出台了《沙南分局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三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民警素质,同时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民警进万家,真情赢民心”活动,重塑公安民警形象,努力改变群众对公安民警的看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最近的行风评议结果显示,公安机关处于落后位次。公安机关努力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但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呢?纵然,客观方面的原因很多,但这不能成为我们遮掩主观原因、粉饰太平的理由。通过走访和调查,我们认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工作方向把握不准。当前,部分民警对于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认识不深,不知道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最需要的是什么,没有把握群众最强烈的需要和呼声,造成工作方向不准,重点不明确。二是基础工作薄弱,与群众联系不紧密。部门民警没有将“入门入户”这一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脱离了群众。比如竟然出现群众与辖区民警互不相识的问题。三是少数单位和民警精神状态不佳,责任感、使命感缺失,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不强,“消极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严重,造成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法律宣传工作薄弱,与群众缺乏沟通。公安机关说到底是个专政机关,履行着维护社会稳定职责,不可避免的要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但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与群众沟通不够,造成部分群众的不理解,甚至抵制。比如,公安机关每年要处理很多犯罪嫌疑人,难免给这些犯罪嫌疑人亲朋好友造成所谓的“伤害”,另外公安机关在拆迁、征地、企业改制等工作中担负着很多维持社会秩序的任务,不可避免的触及到一小部分人的利益。
五是警力不足,经费短缺造成公安机关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困难重重。目前,公安机关最大的困难是警力不足,经费短缺,民警疲于应付各种事务,根本没有精力创造性开展工作。比如,目前沙南分局各派出所,日平均接出警13次,接待群众8人次,七一路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最高日接警达30余次(24小时这内),而派出所民警普遍人均日工作时间12小时左右,遇到类似集中行动、设卡盘查、突击检查等紧急事件,则几天几夜连轴转,造成民警身体严重透支,身心疲惫,不同程度患有各种疾病。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根据上述调研内容,我们认为公安机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来谋划本职工作。
    首先,必须把思想观念定位在坚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基点上。正确的思想认识,是指导正确实践的基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的内容和方向,从不注重人权保障和人文关的做法中解放出来;从普遍存在、积弊甚广的以管理者自居、执法者自傲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同时强化民警思想教育,不断使民警思想观念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发展的需求,使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民声、尊重民意、吸纳民智,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必须把工作职能自觉地置于“民生”这一主体上。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完成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上。做到“五个承诺”:一是承诺社会安全。要继续以“命案侦破攻坚战”为龙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特别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两抢一盗”犯罪问题,全力开展破案攻坚,有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确保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二是承诺热情服务。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受理户籍变更申请,做好身份证领取、暂住证办理等工作。对因手续不齐一时无法办结的,进行书面说明,告知群众缺少的项目,不让群众跑一趟“冤枉路”。根据群众要求,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开通各种“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三是承诺公正执法。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做到依法受理和承办,保护群众利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恪守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杜绝刑讯逼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承诺廉政为民。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注重民警自身素质的提升,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五是承诺作风转变。借“队伍建设年”活动和“民警进万家,真情赢民警”活动的开展,切实转变以往坐以等“事”的工作方式,进万家门,了万家情,真正了解影响民生的深层次问题,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针对性解决,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让人民群众的期待与渴望变成现实。同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谋求理解和支持,也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用法,使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要政策取向。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集中体现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因此我们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方面做工作、做实事,努力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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