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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园丁,今朝阶下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2 〗
      3月19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昔日优秀的人民教师李某同其他四名同案犯一起站在被告人的席位上,成为被人民审判的对象。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年、五年不等。被告人李某,本科文化,住太康县老冢镇。曾是优秀人民教师的他,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7年2月至7月,他伙同被告人陈某、董某、赵某、赵某等人相互结伙作案,先后在周口市、太康县、新郑市、漯河市等地盗窃电脑硬盘、内存条、电缆等物。经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铁军参与盗窃10起,所盗价值61012元;被告人李某参与盗窃7起,所盗价值45963元;被告人董某参与盗窃6起,所盗价值37514元;被告人赵某参与盗窃5起,所盗价值35714元;被告人赵某参与盗窃6起,所盗价值26585元。川汇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董某、赵某、赵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或巨大,鉴于被告人陈某有立功表现、被告人李某有自首情节,各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另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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