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惯例,从重从快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02 〗
3月19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年、五年不等。按照法院惯例,刑事案件需判处被告人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宣告缓刑、宣告无罪、重大、疑难案件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案件须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才能宣判。为体现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从重从快精神,该案受理后,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磊同志非常重视,并及时组成了有其担任审判长,有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庭庭长刘国君,副庭长刘红兵参加的合议庭。该案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二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当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激烈的辩论,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合议庭及时进行了评议,并当庭宣判,各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通过这次审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为我区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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