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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重拳出击对涉嫌多种罪名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30 〗

      近日,川汇区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包庇、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嫌疑人付振威、李萌、韩磊、彭留新、彭志强被依法批捕。
      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男,24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南项城市人,家住项城市南顿镇,2008年6月2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沙南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6岁,汉族,高中文化,河南项城市人,家住项城市,2008年6月25日因涉嫌包庇罪被沙南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22岁,汉族,初中文化,河南项城市人,家住项城市城郊乡,2008年6月25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沙南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男,34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南项城市人,家住项城市花园办事处彭庄一组,2008年6月27日因涉嫌盗窃,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沙南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男,39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南项城市人,家住项城市花园办事处彭庄一组,2008年6月27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沙南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犯罪嫌疑人付某某2008年以来多次伙同他人盗窃,2008年6月23日晚23时许,在周口市五一路,付振威伙同他人酒后滋事,见人就砍、见车就砸,共造成四人受伤,十九辆车被损坏。
      2、犯罪嫌疑人彭某某2008年以来,多次伙同他人盗窃电脑等财物,并于2008年2月非法购买自制左轮手枪两只。
      3、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08年6月23日晚,在明知付某某酒滋事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住处进行窝藏。
      4、犯罪嫌疑人韩某某2008年2月伙同他人在项城市盗窃电脑两台,同年3月份再次伙同他人在项城市盗窃电脑一台。
      5、犯罪嫌疑人彭某某2008年3月底在明知是彭某某等人盗窃所得的电脑而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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