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3-04 〗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处于司法前沿、贴近人民群众的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司法为民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的标准,认真打造排民忧、护民利、解民难、平民冤四项“民心”工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受益群众纷纷以送匾送旗的方式表示感谢,已挂满了我院荣誉室的四壁。 一是排民忧,方便群众诉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及时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每天由一名资深法官挂牌值勤,接待来访,解答咨询,指导诉讼;设立当事人休息室,设置了桌椅、饮水机、内外线电话,方便当事人临时休息、撰写诉状和通讯联络。制作审务公开栏,公开受案范围、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审执期限,通过“阳光作业”增大诉讼透明度。在下发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分发制作精美的《诉讼指南》小册子,告知当事人如何举证,举证应注意的问题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提醒当事人慎重对待自己的诉权,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风险。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庭到乡村、进社区,就地解决纠纷,及时保障群众的正当诉求得以实现。2008年以来,我院已受理各类案件580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5517件。 二是护民利,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公正判决的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法律权威的实现程度,如果生效判决不能得到及时执行,司法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正义的期待,就无法及时地定分止争,促进发展。我院全力探索用足用活法律政策的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立即执行”制度,增加了财产报告制度,加大了执行威慑机制,提高了对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罚款数额。这是最高立法机关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的重大措施,是对人民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经验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新的规定为我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为此,我院积极贯彻执行新的规定,加大执行力度。除了确无财产能力难以执行的情况外,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曝光的曝光,该限制权利的限制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我院抓住杜平审请执行等典型案件的处理时机,掀起一场执行风暴,产生了带动效应,形成了执行威慑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解民难,强化司法救助。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让那些有冤情而得不到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关注特殊主体的现实困难,积极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生产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尽可能适时予以救助,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生活上的一时之急。今年以来,我院已实施法律救助200余人次,减免诉讼费等费用数十万元。 四是平民怨,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妥善平息群众怨气,就要在做好信访工作上下工夫。就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切实抓好信访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一是按照信访工作“事要解决”的要求,进一步端正信访工作指导思想,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二是实施法官“回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采取领导包案、多级联动、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对症消化等系列有效措施,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三是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法警工作日执勤制度、信访信息报告制、信访督办制等规章制度,避免突发性案件、事件的发生。四是健全涉诉信访全程预防和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五是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发挥整体合力,解决信访问题。六要在审判执行案件过程中,细心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对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今年以来,我院扎实开展了五次“大接访”活动,接访群众近500人次,接访案件近40起,处理群众来信80余件,接待来访5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