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三个更加”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7-24 〗
川汇区检察院在区委和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相继召开之后,召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阶段的具体任务。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自军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部门执行力和办事效能,做到“三个更加”:一是更加重视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部门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二是更加重视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防止和纠正干警出现松劲思想、厌烦情绪、消极行为等偏差,引导干警端正态度、饱满精神、树立正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三是更加重视督察指导。院活动办公室要继续发挥参谋助手和工作枢纽作用,注重超前谋划,把握工作重点,加强上下左右联系,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有序进行。检务督察工作要认真履行督察职能,以提升各部门和干警的执行力、提高办事效能为导向,经常性不间断地开展督察,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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