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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人民法院出台并实施司法为民新举措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5-25 〗

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塑造良好形象,川汇区人民法院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因地制宜采取了一系列为民、爱民、护民、便民的新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新的境界和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一是完善导诉制度。实行“四个一”和“四个一样”。即对来访者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解答;做到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干部与群众一个样,来访者态度好与不好一个样。在原有导诉台的基础上,除给当事人耐心讲解诉讼程序和有关规定,还告知诉讼风险,把调解工作前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诉讼,化解矛盾。

二是扶助弱势群体。积极施行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及时为贫弱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让有理而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大力帮扶弱势群体,定期开展向困难当事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保护弱者合法权益,凸显人文关怀。

三是提高审判效率。审限是法律规定每个案件的最大结案周期。为提高司法效率,扩大简易程序使用范围。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做到三个“三分之一”,即1/3的案件必须在1个月内审结,能快则快,最多不超过1/3的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剩下不到1/3的案件必须在最后一个月内审结。在此基础上,建立审限警示机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警示,敦促其在审限内结案。

四是改革创新审理模式。实行“假日法庭”,在各人民法庭开展“假日法庭”活动,每个法庭节假日至少有2名审判人员在岗值班,24小时随时接受群众来访投诉,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建立民事速裁庭,速裁庭一般当日处理案件,最长不超过一周;组建专项审判巡回法庭,对涉及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适时组织资深法官,通过开庭到村头、送法到校园、办案进企业等方式,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快捷、高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是寻求执行效果新突破。找准法律与政策的结合点,妥善执行涉府、涉村、涉企“三涉”案件,力争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三赢”。对涉及乡、村基层组织的案件,抓住农村债务化解的契机,巧执“三角债”、“连环案”,通过债务相互抵销,化解大量乡、村债务,钝化干群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及正在运转的个私企业的案件,实行“放水养鱼”,一般不采取强制查封、扣押措施,做到分期分批执行。对涉及计生、土管等非诉执行案件,尽量采取执行和解的方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六是构建上下联动的“大信访”模式。构建信访部门与业务庭、本院信访部门与上级法院信访部门、本院信访部门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的内部、纵向、横向“三向”协调配合机制,院长、庭长、案件承办人“三级”信访责任机制,形成一种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积极推行重大信访、缠访案件听证制度,对到各部门串访的上访老户,适用采取邀请党委、政法委、信访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听证方式,解答信访人的各种质疑和问题,共商解决途径。

七是强化作风建设。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院长、副院长、班子成员天天接待、周周会办制度。院领导对每天接待的事项,除及时处理的外,均在每周的中层干部会上进行集中交办,限期答复,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落实。实行首问信访责任制,绝不允许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现象,确保来访人投诉有门。实行院长下乡接访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基层法庭、乡办接待群众来访,转变了过去“坐堂”接访的作风,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八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由外部监督为主向内部监督为主转变,实施“双卡”监督制,即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跟踪监督卡,并设置流程管理卡;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暗访法院,反馈有关情况;设立督查科,专司上级领导及本院院长交办案件的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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