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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院长助理王韶华来川汇区法院调研社会法庭工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12-02 〗


 

    12月1日,王韶华一行在中院党组成员、川汇区法院院长孔令奎的陪同下深入社区,到川汇区城南办事处、小桥办事处社会法庭调研。在城南办事处社会法庭,王韶华一行参观了该院按标准化设置的社会法庭,听取了社会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社会法官进行了座谈。在小桥办事处社会法庭,王韶华详细查看了该庭制作的社会法庭、受案范围、调解规则、行为规范、职责及调解工作流程图,当得知该庭在成立的短短几个月内就处理社区纠纷19起,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和矛盾时,王韶华对社会法官们工作

 

    在深入实地调研后,王韶华指出,社会法庭是省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有效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尝试。就是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下,按照去司法化、去诉讼化、去行政化的理念,搭建民主、自治一个平台,有效吸纳和运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实现化解矛盾及时、有效,处理纠纷快捷、经济,达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在社会法庭建设的实践中,一定要更加注重和突出社会法庭的“社会性”,与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措施区分开来,有效借助乡规民情、社情民意处理纠纷,运用道德规范、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法解决矛盾,用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间的纠纷,切实体现司法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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