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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 共建和谐川汇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11-27 〗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创建和谐的社会氛围,川汇区积极完善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巩固和提高各级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贯彻上级各部门指导要求,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在全区十一个乡办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大调解工作实践过程中,各级调解组织坚持“六字工作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成效明显。

一、排——未雨绸缪

通过开展区、乡(办)、村(社区)、组四级排查活动,完善了调解工作台帐,同时根据三三调解制要求,将一批小矛盾化解在了村社,将一般性疑难矛盾由乡办调解中心负责,较大的矛盾上报区调解中心,以便于快速开展调查和调处,有效避免了大量矛盾的激化。

二、听——还原事实

通过下访、接访或接受各部门及上级单位移交的案件后,各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坚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细心记录,深入调查,多方取证,双方做工作,不偏听偏信,力争用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三、析——明辨是非

在案件正式调解之前,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讨,寻找矛盾双方各自的薄弱点,并通过单独开展矛盾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寻找双方矛盾所在。通过“案情回顾”、“换位思考”、“调解员讲法”等环节,争取矛盾双方各自做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

四、调——以和为贵

在调解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按照矛盾纠纷规范调解程序,开展至少每案3次的调解。调解过程中,坚持以平等、公平、自愿为前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和解为目的。坚持维护弱势,坚持热心、真心、耐心、公心为准则,积极促成双方和解。

五、书——认真严肃 

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按照要求现场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强化调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生效后关于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新规定,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六、访——巩固成效

调解成功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访,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对尚未履行的进行督促和帮助。打造调解成功典型,通过加强宣传,树立人民调解新形象,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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