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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07-17 〗
    川汇区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排查调处纠纷“三结合”,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首先是坚持定期排查和调处易激化矛盾相结合。各乡办司法所和调委会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排查以乡办调委会为中心,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单位,以楼院调解小组为点,调解信息员分级负责的排查机制。采取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次是排查矛盾纠纷与处理群访相结合。对有上访的纠纷案件,司法所及时配合乡办信访办、稳定办,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正常方式表达诉求。     第三是排查调处纠纷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调委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使调委会成员既是调解员又是普法宣传员。通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密切了干群关系,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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