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川汇区 >

川汇区司法局在城北办事处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05-25 〗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各部门衔接,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524,川汇区司法局在城北办事处召开了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常某的专题联席会议,川汇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股长、城北司法所所长及司法所干警,派出所干警,办事处有关领导,村支书、村主任以及常某家属出席了此次联席会议。

 会议由办事处领导任岩光主持,首先城北司法所所长祁源对常某的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做简要介绍,并对社区矫正的含义做了解释,宣读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和监护人名单及监护责任。接下来,村支书、村主任、矫正对象家属分别签订了《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社区矫正家庭、村干部责任保证书》。针对常某的现状,与会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同志积极发言深入探讨,提出了多方面的有效的矫正矫育意见和建议。根据大家的建议,结合实际,祁源所长总结制定出针对常某的矫正实施方案,强调矫正对象具有哪些义务、履行哪些责任。如:矫正对象活动范围应在川汇区范围,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川汇区,必须向司法所履行请假手续,经审批后方可离开。若不服从管理司法所有权利向有关法院提出收监申请;若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司法所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减刑申请给予减刑。最后,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及矫正对象家属分别表态:履行好职责,加强管理和沟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认罪服法,引导其自觉服从监管教育,为日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司法局领导赵杰同志最后总结: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分工责任;严格按照矫正工作的一整套程序规范操作,司法局牵头组织,司法所具体实施,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办、派出所密切配合。对矫正对象要经常走访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活动范围、就业状况、家庭生活、政治学习等,同时认真听取矫正对象对自己这段时期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的汇报,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