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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四字工作法”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信息来源:川汇区〗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6-11-14 〗

“早”预防。利用社区矫正系统平台,定期向在矫人员定位手机发送法制短信,给予“敲钟警醒”;对重点管控人员勤走访、多交流,及时、全面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态和情绪苗头,并通过谈话、聊天,对其各种心理症结给予疏导,实时给予“约谈点醒”;结合自热灾害频发期、重要节点等,给社区服刑人员打电话、发短信,强调各类注意事项,及时给予“热心提醒”。

“强”监管。策略上“人盯人”,实行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定向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与节点管控双管齐下,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制度。措施上“环扣环”,出现定位异常、手机无信号、汇报不及时、纪律散漫等现象,及时进行核查、取证,确保考核奖惩有依据。惩戒上“严上严”,对情节较轻微的违规行为,酌情采取书面检讨、训诫谈话等严正方式,同时增加电话定位、抽查、日汇报次数;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依管理规定给予扣分、通报批评或警告等,并提高分类管理等级,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意识到社区矫正管理的严肃性,整改其惰性、散漫性。

“巧”教育。创新教育内容增强学习积极性,坚持多谈切身感受,少谈空洞教条;多讲生动案例,少讲枯燥规条;多说实用法律,少说生硬法条,使社区服刑人员乐于在典型案例、传统道德、法制知识等教育内容中反省罪错,积极改造。结合心理测试、心路自述、学习测验等教学方法,使社区服刑人员学得好,记得牢。

“善”帮扶。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就业、生活救助等困难,对症下药,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和协调作用,通过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就业指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方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妥善解决突发性、临时性困难,使社区服刑人员积极配合管理,安心接受改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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