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商水县 >

墙垛阻碍邻居建房 法官11次调解化恩怨

〖信息来源:商水法院研究室〗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10-07 〗


    22日上午,商水县平店乡农民李某和方某两家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这起因建房闹起矛盾,几乎反目成仇的邻居,在主管院长周来醒、法官袁幸福近2个月11次反复到当事人家中调和下,终使坚冰融化,两家恩怨圆满化解。
    李某和方某都是商水县平店乡人,两家是前后邻居。今年6月,李某建的新房快竣工时,由于李某未及时垒好因建房而扒掉的方某家的墙垛,从而引发两家的矛盾。随着矛盾激化,方某在李某的屋后挖了一道水沟,致使李某不得不停建新房。两家发生矛盾后,虽经多方调解,但因双方抵触情绪较大均未成功。最后,李某一纸诉状将方某告上法庭。
    今年7月出,商水法院练集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袁幸福独立担任了审判员。袁幸福查阅卷宗后,走访了当事人周边邻居,听取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并详细了解了方某的家庭情况及其对民事赔偿的真实想法。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的基础上,袁幸福带领法庭干警10次到当事人家中主持调解。
    8月22日上午,主管院长周来醒在听取案情汇报后,决定到案发地化解两家恩怨。通过采用与当事人谈心,引导双方多换位思考,终于化解了坚冰,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方某一次性给付李某300元人,负责将李某房后的水沟垫平,并停止妨碍李某建房的行为;李某则将因建房而扒掉的方某家的墙垛恢复原状。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