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一公司家属楼的王某,有一天突然在楼道内拾到邻居家的钥匙,他敲门断定邻居家无人后,就用钥匙把门打开,悄悄地将其书柜内的4万元现金盗走。日前,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以2万元罚金。 王某在周口市区工作,居住在商水县一公司家属院内。去年5月17日,王某在其居住的家属楼楼道内,突然拾到了一串钥匙。由于王某是王某某的干儿子,王某很快发现,这串钥匙是其同单元居住的干父亲王某某家的。次日上午11时,王某来到王某某家门前,敲门见其家中无人,就用钥匙把门打开,走进卧室准备拿烟时,发现书柜内存放有4万元现金,把钱拿走后迅速逃离现场。下午4时许,王某某的妻子回家后,发现书柜内装有4万元现金的手提带不见了,忙打电话报警。警方从现场遗下的指纹深入侦查,很快揭开了王某的犯罪事实。 商水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达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由于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又是偶犯,案发后已退回全部赃款,且王某某多次要求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酌情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