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白寺镇的代某,以收取信息费为名,强行向到该镇板厂拉木材碎皮的车辆进行阻拦、殴打,并先后非法索取人民币近两万元。日前,代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回其非法所得。 只有小学文化的代某,是商水县白寺镇的一位农民。2006年以来,代某伙同李某、郭某(另案审理)等人,在该县白寺镇白寺桥以南路段,开着昌河车或摩托车在此路段来回转悠,遇到到板厂拉木材碎皮的过路车,就强行让司机交纳100元的信息费。同年8月4日,司机周某正在该镇一板厂装碎树皮,快装好时,郭某开车前强行为其开票交钱,见周某不同意,就喊来代某、李某对其一阵暴打,随后扬长而去。代某等人走后,周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将代某等人抓获。 商水法院审理认为,代某采取威迫手段,以收取信息费为名,索取他人现金18000元,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