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法院 周卫红 牛某系一农民,看到别人走上了致富路,他发家心切打上了以养猪为名赊饲料的主意,共骗取价值12036元的猪饲料后卖掉。近日,终因触犯刑律被西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9月份,牛某谎称自己养猪要赊饲料,先后五次从同学李某门市部骗取价值6945元的猪饲料,2007年11月至12月份,牛某以同样手段先后四次又从孔某门市部骗取价值5091元的猪饲料。所得赃物均销赃自肥。案发后,牛某亲属退还李某赃款6900元。 法院认为,牛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牛某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部分赃款,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了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