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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宫不思悔改 今又盗窃受严惩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07 〗

三进宫不思悔改 今又盗窃受严惩

西华法院刑事庭 刘红梅

85,西华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吴党军多次判刑出狱后不改过自新,珍惜自由,而又重操旧业,盗窃四轮车,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党军系西华县红花镇一农民,1994717日因犯盗窃罪被西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56日因犯盗窃罪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5426日因犯盗窃罪被西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0710月刑满释放。从20082月份至3月份期间,被告人吴党军伙同他人多次窜到西华县红花镇下郭桥村、郑庄村、肖六村、扶沟县练寺镇进行盗窃,共窃取四轮车五辆、拖斗两个、水泵两个,经鉴定价值达14680元。案发后两辆四轮车被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党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党军多次犯罪,且系累犯,应予以从重处罚。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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