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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29 〗

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

沈丘县17岁的张某、15岁的豆某,与郸城县18岁的曾某,在淮阳贾营伺机作案。以坐车为幌子,对开三轮摩托拉客的的女司机曹某实施抢劫,将其手机、项链、耳坠等饰品全部抢走,之后紧急逃窜。此后,豆某、曾某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近日,因涉嫌抢劫罪,张某、曾某、豆某被淮阳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张 豪  王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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