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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多措并举处理农村赡养案件效果良好

〖信息来源:淮阳县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9-25 〗

今年以来,淮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调处农村赡养案件。截至目前,  该院共受理农村赡养案件15,其中调解13,撤诉2,调结率100%

一是庭前掌握案情、赢得主动。立案后,深入当事人所在村庄调查走访,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人居环境、子女状况。重点掌握老人、子女的思想品德、性格特点和赡养条件。结合当地村委,查找出老人与子女产生矛盾的根源,抓住案件焦点,为庭前调解赢得主动,以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如某乡何氏老人诉其长子赡养纠纷一案。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凡心友便到其所在地了解情况。几经周折,得知何氏生有五个子女,与老伴极为不合,离家出走长达20余年,家庭矛盾突出,曾多次闹上法庭。县妇联督促解决、乡政府、村委会出面调和均未凑效。凡心友吃透情况后,理清调解思路,及时制定调解方案,两个小时调解结案。其长子每年主动承担何子兰800元的赡养费。

二是庭中邀员参加、形成合力。该院对农村赡养案件,特别强调教育为主调解结案。把庭审调查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主动邀请辖区司法所、村委会、民调组织和当事人亲朋好友参加旁听,参与法庭调解。调动发挥他们乡里乡亲、熟门熟路、知根知底的优势,做好旁敲劝说工作,让他们与法庭调解形成内外合力,促进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采取多样措施、讲究实效。对调解结案后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视情况依法采取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农村赡养案件的回访制度,对已结赡养案件定期进行回访,防止矛盾反弹。发现苗头问题现场解决,最大限度的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除老人的后顾之忧,让老人安心度过晚年。从法律强制上升为自觉行动,形成自觉赡养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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