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健全工作机制,奋力实现各项工作新跨越。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体干警树立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通过实际工作中的审判和执行活动,自觉地为大局服务。充分运用法律职能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为民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注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采取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强化公正意识。切实履行好法院的司法职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抵制权力的非法干预,以及人情的影响和利益的诱惑。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根本裁判原则的前提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为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出有力的公正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