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实施抓骨干重责任、抓防范重机制、抓查处重力度、抓教育重落实的四抓四重举措,唱响司法廉政之歌。有效推动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抓骨干重责任。院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一岗双责”工作,抓好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对违法违纪现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把中层干部抓廉政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层干部每年向院党委每半年作一次述廉报告,主动汇报自己如何起好带头作用和抓本部门廉政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抓防范重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相结合、与素质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建立完善党风廉政汇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办法等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警车管理制度和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强化自我约束意识,管好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嘴、不该吃的饭局不吃,管好手、不该要的东西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人、做事、做官都要干干净净。 三是抓查处重力度。把违纪违法行为纪检案件查处的重中之重。加大对信访举报、督办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两个《办法》、“五个严禁”和纪检监察多项处理规定的要求,对违反规定,不论数额多大,次数多少,影响大小,一律追究责任。 四是抓教育重落实。该院坚持正面典型树旗帜,反面典型做警示。大兴讲学习树正气、讲廉洁重反腐之风。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从我做起、向先进看齐,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意识。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廉政责任书规定。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告状难,“冷、硬、横、推”、作风不实等问题为重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年活动,解决队伍存在的问题,树立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