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查摆,深刻剖析,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步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查摆,找准问题。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关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自查,采取抽查案件、征求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找执法活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该院对近年来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二是“三查一听”,全面检查。在自查期间,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对自己自2007年以来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审结的案件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发布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监察室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 三是学习考核,双管齐下。在活动中,我院组织干警继续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法》、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周口中院的“十条禁令”的认真学习。 四是健全制度,落实规范。该院始终认为,严格、科学、规范的审判和行政治理是提升法院工作的要害。为此,自07年以来,该院以制度落实与完善为抓手,努力倡导规范化管理,逐渐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我院抓住有利时机,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认真进行剖析,查找问题的原因,以便于在今后的整改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