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康县人民法院切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信息报表报送工作。 一是专人负责。指定专门人员及时收集、编写、报送有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信息,及时、准确反映本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要活动、主要措施、经验做法、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案件、上级督办案件的审理情况;指定专门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专项斗争每周新收、新结案件登记表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表,做到内勤登记、专项办登记与上报的各类登记、统计数据“三对照”。 二是建立信息数据库。指定一名专项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有关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信息和有关报表电子版的制作、核对、储存、管理等工作,实行信息、报表电子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有关信息、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信息、每周报表迟报、漏报、错报,或因工作不积极,未完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并因此影响本院月考评名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