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太康法院召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题会议,总结前一段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院长王登喜通报了前一阶段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康法院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案件台帐和信息日报制度;特别是出台《太康法院提高“两抢一盗”案件审判效率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一般应在10日内审结,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一般应在20日内审结,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5天。同时规定,案件开庭审理后,应于当日立即进行合议,能当庭宣判的要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应在开庭审理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宣判。该《实施意见》要求,刑事组审判委员会委员要参与旁听“两抢一盗”案件的庭审,提前介入,吃透案情,以便案件提交讨论时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严格定罪量刑。同时规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应优先讨论“两抢一盗”案件,必要时可随即召集审判委员会讨论“两抢一盗”案件;主动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促进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突出重点,宽严相济,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在通告期间具有自首、主动坦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犯罪分子,坚决兑现政策,依法从宽处理,以教育、分化和瓦解犯罪分子。坚持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争取最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争取最大的打击效果;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了专项斗争的成效,截至3月28日,该院已受理“两抢一盗”案件全部保质保量地快速审结。 院长王登喜部署下一步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狠抓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审理方案,加快办案节奏,严把案件质量,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配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办案审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