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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服务平安农村建设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2-20 〗
    在平安农村建设中,太康法院结合审判特点,积极与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联动网络,形成了以司法为主导,多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走出了服务平安农村建设的可行路子。 
    建设平安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举措,没有农村的平安和谐,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和谐,对于周口这样一个农业大市尤其如此。太康法院积极推行诉讼替代解决机制,以不断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一方面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基层组织、村委会、派出所等联合,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网络,乡级联络点23个,村级联络点400余个,形成了以司法为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样,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种救济渠道,为那些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使更多的纠纷在诉讼之外迅速、便利、妥善地得到解决,便于群众日后和睦相处,又可以减轻法院的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处理较为重要或者较难解决的重大纠纷。另一方面,积极用好这种机制。县法院各基层法庭与本辖区的联防组织、机构及民调员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联系会,互通信息,建立预警、预测、预案,以共同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对排查出的矛盾和治安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处理,做到提前介入,提前疏导稳控,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现有群体抗法、群体上访苗头以及群体性、矛盾易激化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都能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进行依法引导,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如太康法院毛庄法庭了解到本辖区某乡一个村的个别村民未经召开村民大会,擅自卖掉本村学校,本村几十名村民正在筹划集体赴省、市上访,法庭人员一方面主动做好村民代表的工作,帮他们分析集体上访的利弊,指出上访非但不利于问题尽快解决,反而会给政府和群众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信访、上访不如信法,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最后,准备上访的群众放弃集体上访念头,走依法走上维权之路,第二天准备上访的群众就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对已经形成诉讼的此类纠纷,该院既知难而进,又慎重处理,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同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和其他部门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借助各种外部力量,最大限度地克服困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重视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一方面,通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以会代训、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听审、参与个案调解等方式,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3000多名,提高人民调解员处理民间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解释,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凡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法的予以支持;对违法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建立各辖区法庭法官与调解组织联络制,在调解过程遇到难题或困难,由辖区法官及时上门协助调解,对其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先行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解决纠纷方式的多元化,倡导以和谐方式解决涉农矛盾和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法前提下,自愿达成调解和和解协议,以此促进团结、和睦、友爱、合作、互助的新型农村、农民、农业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德风尚。采取上述做法以来,太康辖区的涉农纠纷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矛盾激化、扩大的纠纷大幅度减少,诉纠纷明显减少,八成以上在诉讼前就消化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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