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在坚持依法审理好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的监督指导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扩大审判社会效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的做法是: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首先教育全院法官要重视司法建议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司法建议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官的法律义务和职责,只有从根本上消除引发案件的症结根源,才能有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各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自觉性。二是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一)、注重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时效性。(二)、强调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做到一事一议,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三)、提高指导性。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指导性。力争使每一件司法建议都收到实效。三是严把司法建议审批关。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司法建议的,首先由案件承办法官提出初步建议,然后由合议庭成员集体分析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向有关单位发出,防止司法建议发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四是规范司法建议的内部管理,完善送达程序,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和收集整理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1-5月份,该院先后向金融、土地、医疗卫生、学校等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7项,全部被有关单位和部门采纳,其中11个单位还就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向太康法院进行了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