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县区动态 >>太康县 >

刑满释放不悔改 入室盗窃二进宫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14 〗

        太康无业游民张根(化名)因抢劫被判刑四年,出狱后不思悔,又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近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太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张根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心想尽快发财。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四年的他2006年刚出狱,200711月的一天晚上,又窜到一居民区入室盗窃现金11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