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太康县以打黑除恶治乱为主线,以打击黑恶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和宗派势力为重点,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打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突出四项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3月2日,县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暨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下发了《太康县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太康县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点》,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提出了具体要求。县领导每周坚持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安排部署,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全县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委决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法检公司四长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表明态度与决心,进一步壮大了声威。目前,全县共组织宣传300余场,出动宣传车2000余辆次,召开群众会700余场,散发宣传彩页50余万张,发送手机短信、微信100余万条次;在县《政府之窗》和电视台《平安太康》播出电视专题栏目5期,在全县营造了打黑除恶治乱浓厚氛围,有效震慑了犯罪。三是深入摸排黑恶线索。县四个班子分包乡镇领导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工作组等按照提供的16项线索收集途径,采取入户走访、召开群众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黑恶线索摸排。目前,共摸排各类线索307条,缠访、闹访串访等信访维稳线索33条,违法占地13条,其他涉及家庭不和、赡养和抚养、邻里纠纷及农村小偷小摸问题线索60条,均已移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置。四是突出打击社会效果。县打黑除恶治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对工作开展情况三天一汇总,一周一公开。县公安局对涉黑犯罪的50个线索严格审查,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对立案查处的11个案件,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快公开;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县法院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用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 二、强化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工作督导组。成立23个工作督导组,每个工作组由1名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抽调公安民警1人、政法干警1人、机关干部2人及镇基层干部1人组成,分赴各乡镇督导工作开展。二是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积极争取广大干群的支持;每天在村室召开碰头会,掌握当天排查区域的重点苗头和重点人员;两天召开一次研讨会,通报走访调查情况,对各组填报的治安状况调查表进行梳理。行动开展以来,召开各类群众会700多场次,碰头会400多场次,各类研讨会200多场次。三是排查工作“五见面”。工作组成员坚持同所在村组干部见面,坚持同发案户、信访老户见面,坚持同超市、餐馆、网吧等老板见面,坚持同辖区内所有学校见面,坚持同分包村所有党员见面。四是推行“户主确认制”。每个工作人员到达村民家中完成入户调查后,在《太康县黑恶线索调查表》《太康县社会治安入户调查表》上签名按印确认,确保调查获取信息的真实性,确保进村入户调查工作不走过场。目前,全县进村入户签订调查表2万多份。 三、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乡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重大案件,一抓到底,全程跟踪;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对隐瞒黑恶势力实情、工作失职致使黑恶势力犯罪滋长蔓延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制定严格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一项督查重点。通过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明确思路,同时,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打黑除恶治乱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落实责任倒查。坚决实行“三个追究”:凡是辖区内有黑恶势力,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和辖区民警没有发现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责任;发现黑恶势力后没有及时组织打击或打击不了又未及时上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局接报后,没有及时组织力量打击的,严肃追究公安局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黑恶势力久打不掉的,或者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将受到严肃处理。四是实行第三方考评机制。制定科学的综合考评验收方案,引进第三方机构,严格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扎实、整治到位的乡镇,工作组长可会同乡镇党委书记提前申请验收,指挥部派出第三方调查队伍对单位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成效、乱点整治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情况明查暗访,综合考评。对专项行动结束后验收仍不过关的,延长整治期限,工作组脱离原单位继续工作,直至验收过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