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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四项措施着力打造安全诉讼环境

〖信息来源:太康县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08-17 〗

为切实维护法院干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参与诉讼活动,维护正常的审判秩序,严防袭击、破环、侵害审判活动的事件发生,维护司法权威,太康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法院自身安保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的诉讼环境。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该院把加强法院自身安保工作作为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重要保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安保工作领导组,完善安保制度,明确安保责任,增加资金投入,严格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

完善措施,建立机制。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切实提高法院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自我防护,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共同研制行之有效的安保措施,坚持24小时干警值班制度、法警值班制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检查,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内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严格的值班、检查、登记制度,加强对到院和法庭人员、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法院、基层法庭的巡逻力度,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暴力袭击法院、侵害干警人身安全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同时,县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太康县公安局太康县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县法院在开展排查化解矛盾和惩治违法犯罪分子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行动。并定期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专家到法院对法院工作人员在防爆安全、技防建设,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方面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日常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与公安机关及时互通信息,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共同营造安全的诉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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