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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0 〗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周口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三大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人格第一、团结第一、工作第一“的工作思路和“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全年市、县两级中心组组织学法40次。二是青少年学法得到加强。全市4880所中小学开设了法律知识课,做到了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三是农民普法教育形式多样。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双节”“三夏”农民工返乡之际,深入农村,送法下乡,为农民发放法律书籍、法律知识明白卡近20万余册、份。四是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据统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六进”活动为突破口,共举行法律宣传活动50余次,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发放法律图书、法律宣传单60余万册、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开展。市、县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处中心,在行政村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在村民小组设立义务调解信息员。2006年全市共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00个,4856个行政村建立了民调组织,有近20万名民调员、信息员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落实帮教措施,全力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组织措施,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在乡、村成立帮教小组,成立志愿者帮教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能得到及时帮教。2007年4-6月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市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对 1073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网络信息化管理,为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认真贯彻国家“两所一庭”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对司法所的办公设施按规范化要求进行配备。2004年以来,国家下达我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147个,投入建设资金    万元,目前已建成115个并投入使用。
2006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种矛盾纠纷51996起,调成50829件;调成率达97.7%。有1352名两劳回归人员得到帮教安置,帮教接茬率100%,安置就业率达98%。
      三、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拓展
      (一)律师工作。全市广大律师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明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涉法信访、服务“三农”等工作。2006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案件23850件,其中刑事案件2876件,民事案件5835件,经济案件1675件,行政案件594件,非诉讼法律案件12870件,解答法律咨询 5万多人次,参与信访接待850 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证工作。200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公证事项9615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8021件,经济类公证56205件,涉外1775件,涉港澳台152件,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强化工作措施,拓展服务渠道,确保了工作的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周口市司法局关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周口市法律援助受援人经济困难标准》和《周口市法律援助范围》等一系列法律援助文件。二是加强域外联合。在我市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地 区建立了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190个乡镇成立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有300余名基层法援工作者从事法援工作。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控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制度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办案行为,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四是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积极与劳动、工会、妇联等社团组织联合,充分发挥其各自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2006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43件,其中民事2978件,刑事978件,行政案件87件,解答法律咨询11027余人次。农民工维权案件数量为393件,省际间协办案件47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为基层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06年以来,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与诉讼代理1520件。非诉讼代理5080件,协办公证4260件,自办见证20360件,代写法律文书6832件,为单位和个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420万元。
      (五)司法考试工作。周口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自2002年实行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全市报考人数6531人,817人取得了国家司法考试资格。
      (六)司法鉴定工作。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河南省司法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按照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了司法鉴定业务。200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2704例,其中建筑工程质量鉴定25例,司法会计鉴定15例,法医类鉴定2659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5例。另外,对全市15家司法鉴定机构,151位司法鉴定人进行了注册登记。2006年9月27日成立了周口市司法鉴定人协会。
      四、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民主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清廉意识和拒腐能力。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加大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三是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周口市司法行政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周口市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办公机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印制发放工作职能宣传单10000余份,征求意见表5000份,走访600余个单位,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的职能,进一步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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