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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能 强化措施 学习传达贯彻"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开明开放"主题教育活动会议精神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09 〗
      为学习贯彻全市 “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会议精神, 6月24日下午,我局迅速召开机关全体干警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主题教育活动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全市主题教育活动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共周口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山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刘局长指出,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按照全市主题教育活动会议要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向上的工作姿态,全力参与和投入到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中去。
刘局长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理念,发挥工作职能,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我市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重点是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公证机关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低门槛进入的优惠政策,凡是外地来周投资或本地新建的工业项目,在签订合同、引进资金、招投标等过程中需要进行法律公证的,一律免收工本费,公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树立起“亲商、富商、安商、助商”的理念,努力使周口成为吸引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竞相涌入之地。
      三是全市律师要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积极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法律参谋、预防纠纷、代理诉讼、法制宣传等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要认真做好企业的诉讼代理工作,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为经营困难企业、濒临破产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免收一切法律服务费用。法援工作人员要主动深入困难企业和濒临破产企业第一线,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为下岗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处理好在失业和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涉及到诉讼、非诉讼案件,免收一切费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民调组织,完善各项民调制度,加强对企业民调工作的指导,针对新时期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特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劳动、经委等部门结合,重点做好企业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理顺职工情绪,教育他们服从改革发展大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刘局长强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一律不准对经营企业进行乱收费、乱摊派;司法行政干警不准利用职权或借工作之便,占用企业交通、通讯工具,或以任何名义到企业吃拿卡要,报销费用,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政纪、法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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