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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司法局用好用活调解纠纷"七字决"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09 〗
      鹿邑县司法局用好用活调解纠纷“七字诀”,即“快”、“敢”、“稳”、“细”、“准”、“协”、“访”,有效防止了民间纠纷的发生。
      “快”就是对正在发生的易激化纠纷,要直赴现场快,采取措施快,制止事态发展。“敢”就是要求调解人员面对纠纷险情,要发扬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冷静排险,防止事态扩大。“稳”就是稳住当事人思想情绪,防止其铤而走险,扩大矛盾事态。“细”就是耐心细致地做疏导转化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准”就是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促使当事人思想转化,消除激化念头。“协”就是加强各个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访”就是对易激化纠纷调处后的回访,发现有反复苗头时,及时做好工作。(鹿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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