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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服务三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09 〗
      一是加强律师担任乡镇政府法律顾问,促进其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管理律师依法从事诉讼和代理,依法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在农村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小城镇建设等重点环节上把好法律关;组织律师从上访、咨询、参与信访案件解决等方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加强公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积极为农村各种经济实体和农民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服务,缓解农民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现象,最大限度的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服务需要。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22个乡镇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和假冒农资物品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中受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五是突出做好外出打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对申请办理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维护农民工的适当权益。
      上半年,该局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律师代理涉农案件11件,公证机关办理“三农”公证28件,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20家,代理诉讼事务8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6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为全县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商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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