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结合工作实际,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加强“三个结合”,有力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依法行政方面: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一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二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三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四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五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六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七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八是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九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我们上述十八个方面的内容行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了有的放矢,重点明确。 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承办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干警日常工作用语,我们又印发了《周口市司法行政干警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文明行为准则和文明道德规范》,对规范干警工作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