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司法局"四级"联动法制宣传效果显著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0 〗
“五五”普法以来,鹿邑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方法、新手段,建立完善了以县乡为龙头的“县、乡、村、组”四级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组建了以职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普法宣讲团或普法宣传小分队。目前,全县已成立普法宣讲团(小分队)24个,其中县级普法宣讲团2个,乡级普法宣讲小分队22个。三是组建以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复退伍军人、教师为主的农村普法骨干队伍。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夜校轮训等方式,提高了农村普法宣传员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截止目前,已有5000多名农村普法宣传员经常活跃在农村普法阵地上,已成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主力军。四是建立监督检查考核指导机制,定期对各乡镇、村、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开展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力促进了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五是大力加强保障机制。现已配备宣传车辆2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部、电脑一台,经费足额保障。六是依托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拓宽法制宣传教育视野,增强教育效果。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已先后开播了《法制天地》、《法制时空》等栏目,县司法局领导和律师已进行法制讲座10余次。 据统计,县乡普法宣讲团、宣传小分队已先后深入到学校、企业、社区及王皮溜、太清等乡镇开展普法宣传2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近40万人次。(鹿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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