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司法局精神文明查摘硕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05-31 〗
日前,周口市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精神文明“两级连创”的奋斗目标。 自2005年,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文明创建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到全员参与,整体推进,2007年3月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2009年,市局党组提出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全局司法行政干警上下齐心,奋力拼搏,用全新的视角审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职能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开展了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年”活动、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活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周口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机关和省、市领导的肯定表扬,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2009年12月市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命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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