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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司法局实行干警绩效管理考核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11-27 〗

    为加强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使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奖勤、罚懒、治庸,郸城县司法局出台了《郸城县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考核方案》明确规定了机关各股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职责和对干部职工的考核细化,实行量化分值,百分考核,包括了按月度考核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职能工作任务,上级机关交办任务,领导批示办理任务时效情况等内容,小到迟到、旷工及日常事务管理,中到每月的报表,工作完成情况,大到受到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组及党政纪处分等,都列入考核内容。
    按照《考核方案》,各单位及干警的绩效管理考核分数排名在前的,将成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受到奖励,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或职工则不能评先奖优,并将此作为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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