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政法部门 >>周口市公安局 >

我市成立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违法记6分或以上的驾驶人要到这里接受培训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03 〗


  本报讯 根据省交警总队统一要求,我市已建立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今后驾驶人发生事故后或交通违法接受处理前必须先到“基地”接受教育学习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的。

  据了解,违法记6分或以上及日常到交警部门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业务的驾驶人,都要到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培训学习教育。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还将从事长途货运的职业驾驶人、校车和客运车辆驾驶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以及有严重交通违法纪录和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驾驶人列为重点人群,为他们分别建立专门的教育台账,切实增强此类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凡不按规定到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培训学习教育的驾驶人,将被列入机动车驾驶人“黑名单”。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将利用发生在本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照片、视频资料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线索提供许素云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