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4日召开的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上,市公安局长与全市每个县(市、区、场)公安机关“一把手”签订了2008年度执法工作保证书,确保在执法中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市公安局规定,今后凡辖区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案件,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公开向辖区群众道歉。 针对公安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执法违法和执法过错行为。市公安局规定,今后凡辖区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案件,“一把手”要落实“五个必须”,即:必须公开向辖区群众道歉;必须亲自做好善后处理;必须到上级职能部门作出检查;必须参加年度后进执法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必须在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当年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一把手”不准提拔使用。发生严重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案件,对“一把手”直接建议免职,对责任民警按照规定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记者陈永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