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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奏出“平安曲”民警坚守岗位保群众平安过年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2-13 〗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零发生率;重特大火灾事故,零发生率;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零发生率;市区“双抢”案件,零发生率。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广大人民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度过了喜庆的新春佳节。

  为确保群众平安度过春节,市公安局节前专门下发通知,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5日上午,市公安局再次召开专门会议,从四个方面对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组织专门警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同时做好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二分之一警力24小时值班备勤。二是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消防和治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党政机关、金融、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娱乐场所、重点建筑等要害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巡逻防控,严密社会面控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全警巡逻,屯警街面,提高路面见警率。节日期间,全市每天组织民警、武警、治安巡防员、保安员,采取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着装与便装相结合、常规与蹲守相结合等方式,在市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及易发案、多发案区域,实行全天候治安巡逻,进一步提高巡逻频率和密度,真正做到了“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实现了对社会面的严密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市区实现了连续7天“双抢”案件零发案。四是强化了各项“春运”措施。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设置春运服务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了严格检查,尤其是对9座以上的春运车辆进行了反复检查,并与市客运公司和汽车公司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从源头上遏止了超员现象的发生。同时增派警力,在各级公路上进行巡逻检查。执勤民警还深入客运站、火车站配合工作人员严防“三品”进站上车,确保了春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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