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社会上买来警服,伙同他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日前,太康县法院审结该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江某、游某各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07年6月份,游某将身着警服的江某介绍给女士焦某认识。此后,江某以能安排焦某的儿子上班为由,骗取焦某1.3万元。由于儿子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焦某便产生了怀疑,遂到派出所询问江某的情况,结果被告知根本没有江某这个人。焦某方知上当受骗,于是向警方报案。经查,游某和江某还在同年6月23日,冒充公安民警到太康县赵楼村赵某家,以赵某在太康上学的儿子与他人打架为名,对其家人进行吓唬。赵某信以为真,盛情招待,并送给二人不少钱物。案发后,赃款已退还被害人。 审理查明,游某和江某二人根本不是警察,而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江某的警服是从社会上花钱买来的。线索提供胡晓瑜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