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年前,商水县贾某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把储户的存款据为己有后潜逃。7月4日,贾某深受抗震救灾民众的爱心感染,从上海赶回家乡投案自首。 贾某在农业银行商水县分行某镇营业所任代办员期间,于1998年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先后将储户曲某和姚某的共计1.6万元存款据为己有。贾某在案发后潜逃。 潜逃期间,贾某匿名在上海一家工厂打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贾某看到全国军民奋起抗震,看到素不相识的人们纷纷捐款捐物,很是感动。贾某反思自己为私利贪污储户辛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越来越感到愧疚和不安。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贾某在上海向灾区捐了50元钱后,决定回乡自首。线索提供关东伟勾安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