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公安局接到一名姓李的女子从香港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我在西华县公安局办理出入境手续时不慎将价值6000多元的首饰丢失,民警发现后亲自送还给俺的家人,谢谢你们!” 6月4日,西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女民警张瑜到出入境管理科办事,发现窗口前台墙跟处有一条金项链和两个金耳环。她急忙告诉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刘勤和民警赵二伟。他们马上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与当天办证的人员逐一联系,寻找失主。直到晚上10时许,他们才找到失主——逍遥镇西街行政村村民李某。原来,李某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由于照相不允许戴金项链和金耳环,就将这些东西摘下来放到手里。在来回取东西时,她不慎将首饰遗失。由于李某办完证后去了香港,民警就把金项链和金耳环还给其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