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1996年10月说起,当时刘玉文在项城市某建筑工地打工,正干活时不小心从10多米高的架子上坠下,重重地摔在钢筋和砖头块上。经抢救,刘玉文保住了性命,但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在项城法院的调解下,刘玉文与施工队负责人高某达成赔偿协议:高某赔偿刘玉文各种费用9万元,分批分期至1999年付清。后高某因无力支付赔偿金被法院强制执行了1万元,并被依法拘留15日。再往后,高某不再向刘玉文支付剩余的赔偿金,并从此杳无音讯。2002年,法院以拒执罪将高某移交到项城市公安局。经公安机关侦查、审核,因该案构不成拒执罪,公安机关无法追究高某刑事责任,此案一度被搁置。 走访中,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得知,刘玉文伤残后,全家人的生活重担落在他年迈的父亲肩上。而他有病的母亲也因无钱买药,病情不断加重。“一家人都靠刘玉文挣钱养家,他受伤瘫痪后,家里连买青菜的钱都没有。”刘玉文的母亲哭泣着对办案民警说。今年4月9日,在“局长接待日”里,项城市公安局受理了该案件。周运杰了解情况后表示,自己将亲自办理此案,并由该局副局长王贵峰、治安大队大队长杨和平分包该案。在寻找高某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王贵峰带领办案民警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 在走访高家时,王贵峰将刘家的困境如实地讲述给高某的哥哥听,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感动了高某的哥哥。几天后,高某的哥哥就凑齐了8万元现金主动交到周运杰手中。周运杰顾不上吃饭,立即带领办案人员冒着酷暑、迎着高温,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