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捕在逃人员工作中他们引入竞争机制,以激发民警和各单位的能动性。 周口市公安局奖励的追逃和举报范围包括:公安机关能及时将在逃人员抓获的;公安机关按上级要求按时抓获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发布需要收集、获取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和重要人证、物证,群众举报的;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群众举报的;公安机关发布需要追捕在逃人员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处,群众举报的;其他直接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在逃人员的重要情况等。 周口市公安局和各县区分局还设立了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和追逃专案组,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公民提供和举报犯罪线索的受理、查证等有关工作。为了保障举报人和抓捕在逃人员民警的安全,未经举报人和民警同意,公安机关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将不暴露举报人和民警的情况。 为提高在逃人员抓捕率,周口市公安局还对追捕在逃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由局党委成员带队组成督导组进驻分包联系所属县区,直接参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