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一男子薛某伙同他人盗窃一头耕牛后,一直潜逃在外22年,心存侥幸的他刚回到家便被警方抓获。9月23日,薛某经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1988年10月23日夜,薛某伙同孙某(已判刑),在项城市孙店镇姚庄盗窃耕牛一头,经鉴定该耕牛当时价值1000元。当薛某得知同伙孙某案发后便连夜潜逃,一直化名在外打工。真是应了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6月27日,潜逃22年的薛某刚回到老家,就被闻讯而来的公安民警抓获,经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向他宣布判决时,薛某痛哭流涕地说,早知道仅判刑几个月,决不会常年在外过流浪的生活。20多年来,因没有身份证,不敢到正规企业打工,只能到一些没人干的小地方打一些零工挣钱糊口,因害怕被抓也不敢跟家里联系,每当听到警笛声就吓得浑身发抖,整天在恶梦中生活。 当征询薛某是否上诉时,他表示服判,并向检察官坦言,判刑后心里反而感到十分轻松和解脱,几个月出来后一定好好做人,弥补20多年来对家庭的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