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兑现群众举报9起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1-10-24 〗
8月份我市实施《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来,全市已受理并兑现市民举报9起。 为进一步鼓励公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日前提高奖励标准,同时扩大举报范围,重奖举报交通违法人。举报范围包括: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站外载客;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等。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介绍,市民举报一经查实,每起将奖励300元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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