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标杆”宋孟才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06-25 〗
人物小传:宋孟才,男,1978年5月出生,党员,一级警司,1999年毕业于郑州市人民警察学校,现为周口市高速交警支队商周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3次。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公安工作先进个人”。
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周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宋孟才,一名周商高速公路上的执勤民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履行“人民警察忠诚为民、拼搏奉献”这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同事眼里的“工作狂” “从警十多年,宋孟才不仅从来没有因为家事、私事耽误过工作,还十年如一日不辞劳苦、加班加点。这一点,让大家都很敬佩。为此,大家称他为‘工作狂’。”‘宋孟才的同事说。
2011年6月19日夜11时,一辆满载石板材的货车行至宁洛高速公路166公里时,因制动失灵翻入深达十余米的边坡,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正在路面执行巡逻任务的宋孟才,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队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直至凌晨4时,现场清理工作仍在紧张进行。这时,宋孟才的妻子突然打来电话说,女儿突发高烧,希望他回来和自己一起送孩子到市中心医院就诊。妻子急切的恳求声,让宋孟才深深地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想想妻子独自在家面对患病的女儿的情形,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的七尺男儿,宋孟才的心里五味杂陈。但一想到事故现场需要处理,因事故滞留的车辆要尽快疏导,他向领导隐瞒了孩子生病的事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直至道路恢复畅通。至今提起这件事,宋孟才的心里仍有愧意——自己既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他说:“没办法,谁叫我是一名高速交警呢?”
醉酒群众眼里的救命恩人
宋孟才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出行群众提供各种服务上千余次,有效减少和避免了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6月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预防事故“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作为周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宋孟才不敢有丝毫懈怠。6月15日傍晚,一驾驶员打电话报警称淮阳往北站方向的行车道上躺着一个人。警情如火情。天马上就要黑了,高速路上急驰的汽车随时有可能吞噬那个人的生命。正在餐厅吃饭的宋孟才立即放下碗筷,召集同事、跑步、蹬车,火速向现场赶去。到达现场时,天色已逐渐灰暗,只见一男子头朝北、脚朝南侧卧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熏天的酒气,说明这是一个醉汉。宋孟才倒吸一口凉气,在这样的情景下,没有发生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实属万幸。宋孟才把车紧急靠边、迅速下车并立即把那人抬到护栏边上,在200米外摆放锥筒,设置安全提示牌,拨打120,向指挥中心汇报,动作连贯、业务娴熟。
第二天早上,醉酒男子的女儿王雅静(化名)匆匆赶到了商周高速淮阳站,见到依然醉眼迷离的父亲,感激地对宋孟才说,“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爸可能就没命了,您真是我爸的救命恩人啊!”
为了照顾醉酒男子,宋孟才一夜没有睡觉。但他看到王雅静和醉酒爸爸相拥而泣的时候,那满身的困倦飞到了九霄云外,满脸高兴的表情如同朝霞,灿烂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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