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积极性,近日,周口市公安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公布《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群众最高给予2万元重奖。 据悉,任何非法持有、私藏、储存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的个人和单位,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枪支弹药的,依法予以免除、从轻处理;不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的,一经查获,将依法从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邮政、寄递、托运等渠道传递、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的,或者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提供便利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凡是向周口市各级机关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并按举报人的意愿兑现奖励。 市民可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线索。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重奖举报有功群众的同时,周口市公安局还将采取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等有效措施,有效打击和防范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