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袁文玉,男,30岁,党员,本科,2009年参加公安工作,获得2次嘉奖,4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现为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
“既然当上了警察,就要时刻想着为群众服务。”袁文玉总是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时至今日,袁文玉也难忘2010年的一幕。那是9月份的一天,天空下着小雨,深秋的寒意悄然而至。袁文玉和队友一起驱车在商周高速上巡逻。突然,他发现前方一名中年女子正在不停地向过往车辆招手,车辆纷纷疾驰而过,情况很危险。袁文玉遂停车,发现该女子满脸雨水、头发凌乱,一副饥寒交迫的样子。经询问,该女子为鹿邑县郑集乡人,因与家人生气离家出走,后迷失方向,既找不到要去的地方,也摸不清回家的路。获悉此情,袁文玉二话没说,先让女子坐上车,一边稳定女子的情绪,一边询问女子的家庭住址。经多方劝说,该女子同意回家。随后,袁文玉电话联系上了其家人,并请示领导,和队友一起驱车百十余里,将女子送到鹿邑县城,又给她150元钱作路费。女子返乡后,家人多次电话致谢,并表示要赠送锦旗,均被袁文玉婉言谢绝。 袁文玉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民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就要为民服务。”2011年7月,袁文玉在周口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3名20岁模样的年轻人,一路狂奔、神情慌张,遂上前问明情况。原来,他们3人在川汇区七一路西段某小区被传销组织欺骗、软禁,失去了人身自由,并且多次遭到殴打。后来,3人逃出魔窟,但身无分文,且担心传销组织人员追赶,故一路狂奔,希望早日返乡。了解了情况后,袁文玉当即向辖区派出所电话反映了此事,并掏出200元作为3人的返乡路费。围观群众看到此情景,纷纷伸出大拇指,对其执法为民的行为深表敬意。 在热情服务的同时,袁文玉还坚持严格执法,在从警6年多的时间里,参与各类交通执法2316起。在查处每起交通违法时,袁文玉均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驾驶员讲清危害和进行温馨提醒,在他查处的违法中,无一起受到群众投诉、举报。 |